办理华侨身份证明办事指南
来源: 长沙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2年04月19日 访问量:7476
一、事项名称
华侨身份证明
二、服务对象
自然人
三、联办事项
无
四、申办条件
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。
(一)“定居”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。
(二)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,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,视为华侨。
(三)中国公民出国留学(包括公派和自费)在外学习期间,或因公务出国(包括外派劳务人员)在外工作期间,均不视为华侨。
五、申请材料
1、湖南省华侨身份证明申请表(见附件);
2、申请人有效护照;
3、住在国合法居留签证、证件;
4、申请人住在国居留时长证明;
5、委托书。(委托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)
六、办结时限
5个工作日
七、办理层级
省、市、县级
八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无
九、结果送达
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
十、咨询电话
0731-88665524
十一、监督投诉电话
0731-88667400
十二、办公地址和时间
办理地址: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(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)二楼D区社会事务综合窗
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,夏季(7月1日至9月30日)上午9:00-12:00下午:13:30-17:30;冬季:上午9:00-12:00下午:13:00-17:00。
附件:湖南省华侨身份证明申请表